11月1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因兴业银行福州分行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被合计罚款150万元,其中福州分行35万元、福州温泉支行115万元。
兴业银行福州温泉支行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时任兴业银行福州温泉支行行长吴波被警告。
责任编辑:王馨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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