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取消住房限制性措施 三季度商品房成交面积同比下降14%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张敏 北京报道

10月16日,天津市六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更好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出取消住房限制性措施、落实国家金融支持政策、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等三个方面的稳楼市政策。

该文件由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天津市规划资源局、天津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天津金融监管局等部门发布,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

各项措施中,对住房限制性措施的取消最受人关注。

天津表示,取消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买、转让等方面的限制性措施。不再对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上限实施指导。同时,取消本市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这也意味着,天津不仅取消了住房限购,还取消了限价、限售等政策。同时,通过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税收方面的限制性措施也得以解除。

天津还表示,调整差别化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

在融资端,《通知》指出,依法加大房地产“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力度,督促商业银行尽快落实已授信贷款资金,提高新增融资贷款发放比例,积极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天津还要求,各区人民政府要用好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根据本区实际采取发放购房补贴、开展商品房促销、举办展览展示活动等措施,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

中指研究院监测数据显示,今年第三季度,天津商品住宅供应192.70万平方米,同比下降近两成;成交164.60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4%。9月,天津商品住宅成交60.66万平方米,环比增长14.83%。

中指研究院天津分院高级分析师牛晓蕙表示,近年来,天津住宅市场的需求结构呈现出向核心区域集聚的趋势。市内六区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面积占比连续4年扩大。在此背景下,市内六区取消限购、降低首付比例,将有效激发外地购房者及本地改善型购房者的潜在需求,从而为市场注入新的活力。

去年9月,天津曾将限购区域缩小为市内六区,并推出“认房不认贷”。今年上半年,天津发文称,在市内六区购买单套12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不再核验购房资格。

牛晓蕙表示,政策调整亦将有利于稳定市场各方预期,助力市场企稳恢复。

中指研究院还指出,随着天津取消限购,目前仍在实施住房限购的城市仅有北京、上海、深圳,以及海南部分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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